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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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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多因素发病,可基于孕妇的各种基础病理状况,也因受妊娠期间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妊娠期间病情的缓急不同,可呈现进展性变化,也可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mmHg(1mmHg=0.kPa)和(或)舒张压≥90mmHg;尿蛋白检测阴性。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各类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之间存在转换性和进展性:当高血压伴有子痫前期的其他临床表现时则诊断为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应与严重子痫前期一样对待;妊娠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

可能是妊娠期高血压,但要注意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之一。妊娠期高血压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二)子痫前期子痫

1.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孕妇出现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下列任意1项:尿蛋白定量≥0.3g/24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条件进行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1种器官或

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子痫前期也可发生在产后。

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或孕妇器官功能受累或出现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进展的表现。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为重度子痫前期(severepre-eclampsia):(1)血压持续升高不可控制: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转氨酶水平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定量2.0g/24h;少尿(24h尿量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水平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或黄疸;(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需在妊娠34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为早发子痫前期。

2.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强直性抽搐,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前期表现时。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孕妇存在各种原因的继发性或原发性高血压,各种慢性高血压的病因、病程和病情表现不一,如:孕妇既往存在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表现为急性严重高血压;或妊娠20周后首次发现高血压但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妊娠20周后出现尿蛋白定量≥0.3g/24h或随机尿蛋白≥(+),清洁中段尿并排除尿少、尿比重增高时的混淆;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妊娠20周后尿蛋白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1项表现。慢性高血压并发重度子痫前期的靶器官受累及临床表现时,临床上均应按重度子痫前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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