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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怎么算不合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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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绝非一场普通的身体检查,它在高考录取的征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是高校衡量考生能否适应专业学习和校园生活的关键依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体检结果甚至能与高考成绩相提并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其影响力或许更甚。

高校的各类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着不同程度的要求。以医学类专业为例,精准的视力对于从事外科手术、显微镜下观察等操作至关重要;化工专业,需要学生具备正常的色觉辨别能力,以准确识别化学物质的颜色变化,保障实验安全与操作准确性。若考生在体检中被查出视力不佳或色觉异常,却填报了这些受限专业,即便高考成绩再优异,也极有可能在录取环节遭遇退档的命运。

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存在明显缺陷的考生而言,体检结果更是直接关乎他们能否被高校录取。这不仅是对考生未来学业发展的负责,也是高校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必要举措。正因如此,深入了解高考体检的不合格标准,无论是对考生、家长,还是教育工作者而言,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严重疾病“亮红灯”

(一)心血管系统疾病

心脏,作为人体的“发动机”,其健康状况直接关乎生命质量。严重心脏病,诸如先天性心脏病未进行手术矫正,或术后仍遗留严重心脏功能问题,以及心肌病引发的心肌收缩与舒张功能障碍,还有高血压病长期未得到有效控制,致使心脏负荷过重等情况,在高考体检中都被视为不合格。这些疾病会严重削弱心脏的泵血功能,导致身体各器官供血不足。在紧张的高考备考阶段,高强度的学习和精神压力会使心脏负担进一步加重,随时可能引发严重的心血管事件,如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不仅危及生命安全,也根本无法保障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二)呼吸系统疾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患者,由于支气管壁遭到严重破坏,管腔扩张变形,痰液难以排出,反复引发肺部感染,导致呼吸功能严重受损。哮喘患者在接触过敏原、冷空气等诱发因素时,会突然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甚至危及生命。这些呼吸系统疾病会导致考生在学习过程中频繁出现呼吸不畅、咳嗽等症状,严重干扰学习状态,降低学习效率,还可能因病情发作影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在高考体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

(三)恶性疾病

恶性肿瘤,作为威胁人类健康的“头号杀手”,其生长迅速且具有侵袭性和转移性,治疗过程漫长而痛苦,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手术、化疗、放疗等综合治疗,患者身体极度虚弱,根本无法承受高考的压力以及大学紧张的学习生活。慢性肾炎若病情持续进展,发展为尿毒症阶段,肾脏功能几乎完全丧失,体内代谢废物和水分无法正常排出,需要依靠透析或肾移植来维持生命。这类疾病不仅治疗费用高昂,而且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生活质量受到极大影响,无法适应正常的学习节奏,因此在高考体检中被认定为不合格。

(四)精神与神经系统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患者,会频繁发作癫痫,发作时意识丧失、肢体抽搐,不仅对自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会影响周围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严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若未得到有效治愈,患者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会出现严重障碍,无法正常学习、社交和生活,甚至可能出现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如吸毒、酗酒等,会导致神经系统受损,出现精神萎靡、认知功能下降、行为失控等问题,同样无法适应高考和大学的学习环境,故而在高考体检中被视为不合格。

(五)传染性疾病

以肺结核处于活动期为例,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活动期的肺结核患者,咳嗽、咳痰时会排出大量结核杆菌,在校园这种人员密集的场所极易传播给其他同学,严重威胁校园的健康环境和师生的身体健康。一旦在校园内传播开来,可能引发大规模的感染,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处于活动期的肺结核患者在高考体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

肝功能异常判定

(一)乙肝项目检测调整

随着医学认知的进步和社会观念的转变,乙肝项目检测在高考体检中经历了重要的调整。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乙肝项目检测发生了重大变革,“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被取消,仅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检测作为体检项目。这一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旨在消除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为他们提供更加公平的教育机会。

(二)肝功能不正常标准

对于“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判定标准,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作为反映肝功能的关键指标,若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就需要进行B超复查。这是因为转氨酶升高可能暗示着肝脏细胞受到损伤,但其升高原因较为复杂,可能是肝脏疾病,也可能是其他因素如熬夜、剧烈运动等导致的暂时性升高,所以需要进一步借助B超检查来辅助诊断。

B超复查能够清晰地观察肝脏的形态、结构以及内部回声等情况。若B超复查诊断为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此时体检结论即为不合格。肝部弥漫性病变往往意味着肝脏存在广泛的病理改变,如慢性肝炎、肝纤维化等,这些疾病会对肝脏的正常功能产生严重影响,进而影响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能力。但如果只是单纯的转氨酶升高,B超复查未发现肝部弥漫性病变,或者是由于脂肪肝导致的转氨酶升高,一般不会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过可能需要进一步检查或复查,以明确肝功能的实际状况。

结核病特殊规定

(一)可不予录取情况

结核病在高考体检中的判定有着明确且细致的标准。除了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以及一切肺外结核(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还有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这些特定情况外,其他结核病情况均被视为不合格,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二)合格情况说明

肺外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且经专科检查无变化者,这类考生的病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身体机能基本恢复正常,具备在高校正常学习和生活的能力。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表明其疾病已经得到彻底治愈,不会对身体健康和学习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这些合格情况的设定,既充分考虑了结核病的治疗周期和康复情况,也体现了对考生公平和人性化的考量,在保障校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视力、色觉与听力受限

(一)视力要求与受限专业

在高考体检中,视力是一项重要的检查指标,不同专业对视力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要求。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等。专科专业中,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也在受限之列。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员需要在高空复杂的环境下,凭借敏锐的视力准确识别各种导航标志、仪表盘数据以及其他飞行器,确保飞行安全;航海技术专业,船员要在茫茫大海上,依靠良好的视力观察海面情况、识别灯塔和其他船只,保障航行的顺利。若视力不达标,在这些专业的学习和未来职业操作中,将面临巨大的困难和风险。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等。专科专业里的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专业也受限。轮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在船舶机舱内对各种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良好的视力有助于准确读取设备参数、发现潜在故障;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需要清晰的视力来判断球的运动轨迹、对手的动作等,以做出快速准确的反应。

对于矫正视力存在问题的考生,也有诸多专业不宜就读。例如,矫正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镜片度数大于度,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等专业都存在一定风险。这些专业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可能需要长时间观察实验样本、操作精密仪器、进行实地勘测等,高度近视可能会影响学习效果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二)色觉异常受限专业

色觉异常在高考体检中同样受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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