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4场)上,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刘院君就呼和浩特市如何保障市民不同就医需求,特别是在保障隔离人员以及高低风险区人员的不同就医需求上采取了哪些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院君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将疫情期间保障市民群众看病就医作为头等大事来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所作出的重要部署,坚持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对群众各类就医需要进行妥善安排,对老弱病残孕特殊人群及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也给予特别
一、新冠患者就医。
按照分类收治、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医院医院治疗。
一是确诊新冠肺炎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患者以及合并较重基础性疾病的感染者,由医院医院医院进行救治。
二是新冠肺炎轻型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医院进行收治观察。
三是坚持危急重症立即转诊原则,对危急重症感染者,不论在方舱、隔离场所还是社区,医院。医院建立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设有24小时转诊电话,接到转诊电话后立即安排床位及抢救人员到位,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就诊,坚决不允许人等床、等医生现象出现,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方舱的患者直接由方舱派驻的救护车转运,其它场所的患者可直接拨打或由属地派救护车转运,属地转运组要及时补位,本着谁快谁出车的原则,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二、健康码为“*码”的人员。
因疫情防控需要,对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点的密接、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码为“*码”的人员,我们指定医院(内蒙古医院)和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为“医院”,专门接诊“*码”患者。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具体承担孕产妇和儿童的诊疗服务,医院承担其他患者的诊疗服务。“*码”患者由隔离点驻点医生或社区工作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安排车辆“点对点”接送就诊。就诊接送全程实行闭环管理,并对车辆进行终末消*。
1.对于健康码“*码”的特殊人群,如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定期治疗的患者和孕期检查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驻点医生收集患者就医信息,确定治疗时间,统筹安排在原诊疗机构进行不间断治疗和检查,原诊疗机构确不能提供服务的,在医院治疗。
2.健康码为“*码”孕产妇、儿童的治疗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医院、内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做好接收危重症患者转诊的收治工作。
3.“医院”如因技术不足、床位不够,无法满足患者救治需求时,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均应无条件接收患者。
4.对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指导社区与基层医疗机构及药店建立联系制度,保证他们的日常用药需求,不能因为疫情中断药品供应,使他们的医疗服务能够得到及时响应。
另外,要求对特殊人群要建立台账,建立绿色通道,既能够让他们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就诊,也能够在完成医疗处置之后顺利返回社区。
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
通过隔离点或社区联系属地派救护车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属地救护车不足时,由指挥中心派救护车转运。
四、低风险区人员就医。
健康码为“绿码”的低风险区患者,可按需选择除医院和“医院”外的医疗机构正常就医。“绿码”抗原阳性者急需就医时,按“*码”患者对待。
五、针对心理和精神疾病患者就医。
为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紧急诊疗处置流程,完善医院对我市的包片式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对1—4级人群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提供心理咨询,通过大力推广-5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并整建制托管医院、医院设置的精神科病房等措施,为普通居民和隔离人员提供心理防疫健康知识。
六、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救治。
除医院和方舱医院外的所有患者,本着救急、就近的原则,由救护车转运至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其中对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医务人员做好防护,在指定区域实施抢救,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待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疫情期间,医院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市民正常诊疗和用药需求,我们统筹线上线下,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调推动医院、内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提升线上诊疗服务能力,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医疗服务。患者可通过
刘院君表示,为保障就医畅通,我们进一步充实院前医疗急救力量,继续根据市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就诊体系和流程,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同时公布各医疗机构服务咨询热线,如遇就医困难,请及时问诊和咨询,如急需看病就医,请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市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如得不到有效保障,可以及时拨打“”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