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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哪些病情体检不合格体检放弃有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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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哪些病情体检不合格?

公务员考试体检放弃有影响吗?会记入诚信档案吗?

针对这两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整理一下来对你们进行答疑,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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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21种病情会被视为体检不合格: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8.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9.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淋病、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9.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0.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21.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以上关于体检注意事项及不合格的标准仅供考生参考,具体可查看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请以招考单位的体检结果为准!

最常出现问题的环节是尿检环节,尿常规十项里不论是哪一项都是可以通过多喝水来解决的,建议考生在距离体检还有三天的时候就开始逐渐加量的非正常饮水,你会发现自己的尿液颜色如同清水一般,此时你的尿检绝对是正常的。

最后建议考生,首先,应该了解公务员体检标准,针对自己做一个仔细的对照,对于体检标准中明确规定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建议不要放弃体检,地方公务医院并不是逐条严格是检查的。预祝考生体检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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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体检放弃有影响吗?会记入诚信档案吗?

国考

国考的招考程序是最为严格的。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就会让考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而同样在体检阶段,若考生因为个人原因想放弃体检的,也需要向招考单位提交《放弃体检声明书》。严格按照招考流程操作的,并按时提交了放弃声明书的,原则上不会对考生的诚信有影响。以下是年国考海关的放弃体检声明书样式:

省考

各省省考的招考流程大同小异,如有些地方省考也会让考生在面试前阶段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是否参加面试。体检阶段大多数省份并未在体检阶段统一让考生提交体检放弃声明,一般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而在公务员考试中,面试及面试以后的流程,一般无故放弃而不知会招考单位的,通常会记入诚信档案。所以建议考生在放弃前,一定要与招考单位取得联系,按照流程放弃。具体各省的流程需以各省的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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