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撞树“底朝天” 司机不敢报警丢下同伴溜走
事故车辆“底朝天”。 马上就要过年了,不少车主会选择驾车返乡。但千万不要为了早些到家,而持续长时间驾驶。因为疲劳驾驶不仅违法,更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出事,往往后悔莫及。 小车撞树后“底朝天” 1月20日晚上10点半左右,在国道323线荔浦县纸厂路段,一辆桂C号牌的小车不知什么原因撞向公路右边大树,将两棵碗口大的路树撞倒后整车翻了个身,车底朝天横在公路上。民警和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从事故车辆副驾驶室里抢救出一名身负重伤的男子,而驾驶人却不知所终。 22日上午,自称为事故车辆驾驶人的李某来到荔浦县交警大队。李某说,当晚是他开的车,由于过度疲劳想睡觉,恍惚之间便撞上了路边的大树。出事后,由于害怕,不敢报警,于是偷偷溜到一边,看到交警到现场后自己就乘出租车离开了。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小车失控撞进围墙 去年3月12日凌晨2点左右,一辆小车行驶到国道321线荔浦县五里石灰厂路段时,突然失控撞进了路边一户人家的围墙,将围墙撞倒了一大片,所幸无人受伤。 屋主覃某说,当时被一声巨响惊醒后,他就预感到是有车“进”屋了。尽管交警部门在该路段设置了限速标牌和减速标志,但仍会有车辆因超速等原因撞向自家的围墙。 据交警了解,车主由于白天工作劳累,没有休息就连夜赶路,快到荔浦县城时,突然感觉车子发飘,来不及反应,车子在公路上打了两个转,就撞进了旁边房屋的围墙内。 小车“飞”下稻田 去年1月29日凌晨3点半左右,在国道323线荔浦县青山路段,一辆小汽车撞断公路边一颗树后“飞”下路边稻田,一人轻伤,车辆损坏严重。 据司机王女士说,28日晚她和丈夫到荔浦县城参加同学聚会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3点。虽然自己身患重感冒,但想到回家也只需10多分钟,便强打精神开车载着丈夫往回赶。当车辆行驶到事发路段时,王女士感觉整个人比较困乏,就小眯了一会,结果车子就失控了。所幸自己没事,丈夫也只是头和脸缝了十多针,没有大碍。 疲劳驾驶将受处罚 据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此,疲劳后严禁驾驶车辆。 据介绍,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7项的规定,对疲劳驾驶的,处200元罚款;对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同时还可采取拖移车辆的强制措施。(桂林生活 桂林晚报李桃 通讯员李建敏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