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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7 17:17:00

如果病人立下生前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余生。

近日,“生前预嘱”作为法律条款,被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并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也就此成为我国首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在北京,也早有一群在为推广生前预嘱而孜孜不倦的人,他们的目标,就是让更多人能“更有尊严地面对死亡”。

医生:学习安宁疗护后,我理解了父亲的想法

得知生前预嘱在深圳立法的消息,医生同时也是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感到很欣慰。

李瑛第一次接触到生前预嘱这个概念是在大约10年前,那时她的父亲罹患肾癌,在重症监护室住过一段时间。出院之后的一次家庭会议上,父亲明确表示,以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都不要再把他送进重症监护室了。当时的李瑛并不知道,这其实就是父亲所立的一个口头“生前预嘱”,她也不太能理解老人的想法。但当父亲年病危之时,李瑛还是咬牙遵从了老人的意愿,父亲最终在呼吸科的普通病房安然离世。

“作为医生,同时又是家属,会有一种不救人就是没尽力的感觉。”父亲去世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李瑛内心非常困惑。

后来,李瑛接触了安宁疗护和生前预嘱理念,这才发现父亲当初是多么明智。“病人的病情已经恶化到任何治疗手段都无法起效的时候,如果再进行插管、放化疗之类的治疗,只会徒增病人的痛苦。生前预嘱其实是最大程度地尊重了病人自身的意愿,同时也能卸下家属的心理负担。”

之后的李瑛投身到了安宁疗护和生前预嘱的宣传工作当中,渐渐地也有病人找上了门,希望能签下一份生前预嘱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是病人需要什么样的医疗服务、是否需要生命支持治疗。此外,病人还可以写下希望对家人和朋友说的话,以及希望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帮助自己。

去年底,一位年近八十、肿瘤已经发展到晚期的老妇人,在老伴的陪同下来找李瑛签署生前预嘱协议。了解到病人不希望接受痛苦的治疗,李瑛将老人推荐到了当地一家开医院。在医院的日子,老人更多接受的是镇痛治疗,而非放化疗。就在一个多星期前,老人平静地离开了人世。

立嘱人:想按照我的意愿,走完最后的日子

生于年代的罗老师,是一名退休教师,是北京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志愿者,同时,也是生前预嘱的立嘱人。

和李瑛一样,罗老师也是在送走亲人之后,对生死有了新的认知。

“我在年,送走了我的妈妈。那以后的几年,我都没法从悲痛中走出来。”罗老师回忆,母亲罹患结肠癌肝转移,医院,诊断为病情“不可逆”。“在治疗一段时间后,我把妈妈接回家,不再做增加痛苦的检查和治疗,只服用利尿和止疼的药物。陪着她,走完了最后的时间。从确诊到离世,只有短短36天。”

母亲遗体火化的那一刻,罗老师陷入深深的哀伤和自责。年,她看到了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创始人之一罗点点的书《我的死亡谁做主》。“我明白了,当时放弃无谓治疗是对的。但是错在没有跟妈妈聊过病情,没有早点询问她,并给她选择自己何去何从的权力。”

在系统了解生前预嘱之后,罗老师注册成为推广志愿者,并且在年5月,签署生前预嘱。

“我知道有很多立嘱人,也和我一样,都经历过亲人的离去。这种经历,促使我们思考,要怎么结束这一生。”要不要在弥留之际,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要不要在最后时刻,有亲人陪伴在身边……这些都是生前预嘱的内容。

随着不断地参与志愿工作,罗老师自己的想法也在不断完善,生前预嘱也在修改。“有一些微调。比如,一开始,我是拒绝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的。但后来,我改成‘如果系统能减轻我的痛苦,可以使用’;还有,起初,我想自己一个人平静离开。但后来还是改成‘希望有亲人陪伴’。”

她说,生前预嘱不是一种冲动行为,也不是“讳疾忌医”,而是更理智地面对死亡,“我只是想按照我的意愿,走完最后的日子”。

医院:生前预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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