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贯彻执行“应检尽检,应检即检”的防控要求,根据《榆林市重点人群新冠病*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榆肺炎机制发67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对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待入院患者:
·核酸检测地点及采样时间
1、平诊需住院的病人及陪护人员,接诊医生开核酸检测医嘱,8时-12时在发热门诊门口核酸采集点打条码、采集核酸,12点-17时30分在急诊科核酸采集点打条码、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住院。
2、急诊病人及陪护人员在急诊科核酸采集点打条码、采集(24小时均可),采集核酸标本后直接办理住院。
3、儿科患者在儿科发热门诊核酸采集点打条码、采集(24小时均可),平诊需住院的患儿及陪护人员,待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住院,急诊患儿及陪护人员采集核酸标本后直接办理住院。
二、陪护人员:
1、住院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人员,病情较重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可固定一名陪护。
陪护人员应做到“一患一陪一证”,无证者不得进入病区,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禁止转借陪护证。
2、陪护人员须满足:健康码-绿码、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37.3℃)、无呼吸道症状等。
3、陪护人员主动配合完成病区门禁管理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离开病房,不允许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
如必须外出请向值守人员说明去向,每次进入病区均须出示健康码、陪护证、进行体温检测等。
4、如有患者家属送餐者请于10:30-11:30,16:30-17:30之间送餐。
三、探视人员:
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谢绝探视,提倡采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