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2月1日起,普通住院患者采集核酸标本后,检测时间调整如下:
1、拟住院患者在住院准备中心按以下时间节点采集完成后3小时左右出具检测报告:
每日8:15、9:15、10:15、11:15、13:45、14:45、15:45、16:45之前。
2、其他非普通住院患者核酸采集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