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进行核酸检测的相关要求
新冠肺炎
防控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河南省及我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根据豫卫医41号文件指示,执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防控策略,医疗机构患者和陪护人员应做到新冠病*核酸检测全覆盖,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流程和细则。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凡是新入院患者及1名陪护均需进行核酸检测。陪护原则上限1人且不建议更换,如需更换陪护人员,新的陪护人员必须先进行核酸检测。科室发放陪护证,凭陪护证出入。
二、医院完成的核酸检测报告1周内有效,报告不在有效期内的,在入院时需重新检测。
三、住院患者按医保部门*策执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采集地点及时间
(一)发热门诊核酸标本采集点
1.采集对象:发热患者、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浚返浚人员。
2.采集时间:全天24小时
3.采集地点及报告领取地点:发热门诊
4.联系-
(二)门诊楼二楼核酸采集点
1.采集对象:新住院患者、新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自愿检测人员。
2.采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00(预约制)。
3.采集地点及报告领取地点:门诊楼二楼核酸采集点
4.联系
(三)床旁核酸采集
1.采集对象:危重患者(昏迷、病情需卧床、活动限制患者等)。
2.采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00
3.采集注意事项:科室负责人需提前联系发热门诊床旁采样,报告单由健康管理部专职人员送至各科室。
4.联系
五、温馨提示
1.到新冠核酸采集处进行核酸检测标本采样时,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2.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近期是否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其他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情况。
医院
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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