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院手续具体流程
温馨提示
1、儿科、*队医改人员的采集标本后可先办理入院,待入院后再领取报告单。
2、在本院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或携带7天内省卫健委指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单(原件)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进入院区就诊须知
(1)所有进入院区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体温测试,如实填写呼吸道传染病筛查表或出示闽*通八闽健康码。
(2)严格“一室一医一患”,确需陪同原则上仅一位家属进入诊室。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告知并前往发热门诊接受进一步排查:
1).近一周出现发热,体温≥37.3℃;
2).14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4).14天内与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接触史
5).14天内有聚集性发病
6).14天内从国外回来,或与国外回来未满隔离期的人员有接触史
7).14天内有武汉及周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4)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务必预约就诊。
预约方式
可通过下载“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APP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