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发联控机制综发〔〕号)的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市、旗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医院自年6月27日起对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核算检测工作,最大程度保障来院患者和家属的健康及生命安全。
一、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
二、每名患者原则上只允许1人陪护,且必须固定;
三、新入院患者的陪护人员需凭检测结果办理陪护证,陪护证一人一用,不得转给他人使用,出院前不得私自更换陪护;
四、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
五、所有来院人员必须经过测体温、出示动态绿色健康码、通过流医院;
六、由各疗区当班医护人员负责与采集点进行检测预约;
七、采样地点及时间:
一般核酸标本采集处,位于门诊楼一楼东侧;
采样时间:每日8:00——14:00。
八、请您按照工作人员指导及院规定文明就医。对拒不接受新冠病*核酸检测的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院保卫科将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辖区派出所处理;
九、为了确保您的安全,希望您能自觉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医院
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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