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写了婚前体检篇,有读者想了解具体哪些疾病不能结婚,佛系辣妈只好再度查阅资料和大家一起深挖这个让人尴尬的话题。
哪些病不能结婚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新婚姻法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通过对以上文字的分析,不难看出,如果夫妻中任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也未能治愈的话,另一方甚至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后果是不是超级严重啊?
那么,究竟哪些疾病是不能结婚的呢?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
性病:包括艾滋病、梅*、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等未治愈的性病;
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如果病人的病情已经得到缓解或治愈,而且在结婚前和对方说明情况,对方同意后,双方是可以结婚的。但通常这种情况最好在病情得到缓解两年后再做考虑,而且此类疾病的遗传性很强;
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如肺结核,甲肝等;瘫痪麻风病: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医学上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但随着医学的发达,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
麻风病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如果在婚前已经告知对方病情,且有治愈或缓解的可能,在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双方可以结婚。
生理缺陷可导致婚姻无效法律上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染给他人或遗传给下一代,是为了保障家庭生活的稳定和后代的健康,所以最可靠的措施就是去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检查,了解各自的身体情况。
如果,万一在婚前检查中发现一些问题,也请大家不要过分紧张,因为现代生活压力大,加上婚前的筹备事项情较多,夫妻双方都可能处于身心疲劳的状态,有些指标可能短时间内不太稳定,完全可以在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去复查该项目。
部分项目可以复查但如果在体检中医生发现,夫妻双方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且不宜生育。
同样,如果夫妻双方包括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况:
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疾病不宜结婚2.患有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者,如血友病、苯丙酮尿症(PKU)、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染色体隐形遗传疾病暂缓结婚如果是染色体出现问题,佛系辣妈建议找专业的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咨询和生育相关的注意事项。之前佛系辣妈曾写过跟着佛系辣妈涨姿势:“新生儿筛查”这堂课,你一定要补上一文中提到的苯丙酮尿症(Phenylketonuria简称:PKU)就是一种常见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代谢病,患者体内出现苯丙氨酸堆积,造成大脑等器官受损,严重影响智力发育。如果能够在怀孕之前尽早干预,即使夫妻携带PKU致病基因,生下健康宝宝的几率还是很高的。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即使婚前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只要尽快和对方坦诚沟通,寻求专业的医疗诊断,还是可以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婚检发现问题要坦诚沟通